各参保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减轻企业负担,根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明确我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意见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制定本办事指南。
一、申请稳岗补贴的对象与条件
对在本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该年度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
上述企业包括注册登记未满一年的企业。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不适用此补贴。
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上年度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和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无欠费);数据采集截止时点为每年1月31日。
裁员率=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含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人数)/年平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
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是指企业在该年度1月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2至12月份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之和加上1至12月份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人数之和。
年平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是指企业1至12月份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的平均值。
备注:我市2014年失业率为2.35%,2015年失业率为2.36 %,2016年失业率为2.36%,2017年失业率为2.35% ;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上述政策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按其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三、申报方式和办理时间
1、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惠民系统)登录网址:https://ggfw.fshrss.gov.cn/ww/wwaaindex.html。
2、企业登陆“惠民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后,可在稳岗补贴功能模块中申请稳岗补贴,网上办理时间为2018年3月1日-6月30日。
四、稳岗补贴的支付
原则上,企业当年申请的稳岗补贴经初审、审核、公示通过后,将于下一年度拨付到企业在惠民系统中所选的社保缴费账户或指定账户。
五、相关业务咨询电话
三水区人社局养老和失业保险科
咨询电话:87717903
三水区社保局养老失业保险股
咨询电话:87726663
佛山市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