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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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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两单位招聘,其中大塘25个教师岗位年薪超9万
发布日期:2018-12-23

招聘岗位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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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本科(含)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6年、2017年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

具体条件如下:

(一)应届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6年、2017年毕业生)

1.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在办理入职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

3.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4.报考语文、数学科的,需为师范专业。

(二)社会在职人员

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有一年或以上的学校教育教学经历,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后出生)。


福利待遇 


年收入9万元以上(含基本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绩效、医疗补助、节日慰问金等)。


 招聘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18年7月15日、16日(8:30-12:00,14:00-17:30)

地点:大塘镇教育局(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大布沙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不接受邮寄资料,可委托代办)。


应届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6年、2017年毕业生)报考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公办小学招聘临聘教师报名表》;

2.毕业证和暂缓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

3.教师资格证(最迟入职前提供);

4.报考语文、数学的考生须提供师范专业相关证明;

5.本人身份证;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贴准考证用)。


社会在职人员报考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公办小学招聘临聘教师报名表》;

2.毕业证;

3.教师资格证;

4.报考语文、数学的考生须提供师范专业相关证明;

5.本人身份证;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贴准考证用)。

7.任教学校出具的,经校长签名的工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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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由镇委组织办公室会同镇教育局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由镇教育局在资料确认的同时发放准考证。如出现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则减少招聘人数,直至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报考人数少于3人的职位,不予开考。


(三)面试(7月20日,地点:大塘镇中心小学)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说课加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其中说课占60%,答辩占40%。应聘音乐教师的另加考专业试:声乐和自选特长表演(所需器材自备,不可再选声乐);应聘美术教师的另加专业试:色彩和书法(硬笔和软笔)。应聘音乐教师、美术教师的说课、答辩和专业分按4:2:4的比例计入个人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生总成绩及排名在大塘教育公众号和三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大塘镇)上公布。


(四)体检

对考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专业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专业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抽签确定名次。没有专业试的科目,按照说课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大塘教育公众号和三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大塘镇)公布。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职工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职位的,可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考察

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职位的,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考察人选。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按规定时间上交政审材料。对于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大塘教育公众号和三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大塘镇)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于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需按照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在用工前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所招人员岗位由镇教育局统筹安排,被招录的人员须服从分配。


有关事项 


(一)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不予报考。

(二)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在招聘过程中查实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招聘过程镇纪委全程监督。


  • 联系人:何老师  

  • 联系电话:0757-87293473

报名表


注意:报名表有正反两面(如图)

请报名人员使用A4纸双面打印



三水区疾病防治所

招录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


三水区疾病防治所2018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廉洁奉公,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基础理论扎实,工作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与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能力与学历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见下表。

说明:1、应届毕业生是指2018年毕业(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3、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接受报名的第一天;

4、要求具有工作经验的岗位需提供相关证明;

5、专业代码请参考《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


 报名和考试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9日-7月23日(三个工作日,周六、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赤岗路8号三水区疾病防治所办公室,联系人:陈小姐、侯小姐;联系电话:87755389。

3、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应届毕业生: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办理暂缓就业的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料以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4张(同版)。

社会人员: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以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4张(同版);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单位证明或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二)考试资格审核

1、一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由区疾病防治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可填报《佛山市三水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发给面试准考证。

<识别上方二维码获取报名表>


3、三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拟进入笔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进入笔试环节,复审不通过者,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高分到低分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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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的方法和时间、地点 


考试包括面试和笔试。面试、笔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由具备资质的考试服务机构命题。由区疾病防治所组织实施。

(一)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与该岗位所需的条件、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相适应。

2、面试成绩按总分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工作由区疾病防治所组织实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指导。

4、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依据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面试合格人数确定。

3、笔试工作由区疾病防治所组织实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指导。

4、时间、地点另定。

(三)总成绩由面试、笔试成绩按6:4比例计算,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本次招聘工作由三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监督。


 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合格者中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合格的,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区疾病防治所组织入选者体检,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 


由区疾病防治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程序及要求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规定执行。


 公示 


对体检、考察考核的考生,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疾病防治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聘用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要求 


  • 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回避的规定,对违反纪律的,将予严肃查处。

  • 对违反招考纪律、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出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用资格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