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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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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淼城英才”2023年下半年考核和 申领生活补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02





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区”政策,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根据有关文件的精神,我局决定开展三水区“淼城英才”2023年度下半年考核和申领生活补贴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下半年考核

(一)考核程序

根据《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淼城英才”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三府办〔201918号)的规定,考核程序如下:

1.提交考核材料。考核对象登录佛山市三水区人才网服务平台,填写《佛山市三水区“淼城英才”()半年考核登记表》,围绕考核内容要求进行全面总结,并附上工作总结相应的印证材料,另提供2023年下半年的业绩成果、在三水缴纳的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

2.单位评价。由考核对象所在用人单位,对考核对象的工作实绩、业务能力、团队建设、人才培养和创新能力等五个方面情况进行初步考评,形成考核评价意见。

3.审核。“淼城英才”所在用人单位对半年度考核评价加具意见后,申请人登录佛山市三水区人才网服务平台(http://rck.ss.gov.cn/rck/)——个人登录——功能列表——“淼城英才补贴”——“”淼城英才生活补贴”,其单位所在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审核后,提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然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小组进行年度考核。

4.公示。考核结果佛山市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三水区人服务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考核对象是否继续享受有关政策的重要依据。

1.考核结果合格等次的,按规定继续兑现有关待遇。

2.考核结果不合格等次的,取消其“淼城英才”称号相关待遇,收回证书。

3.不提交材料参与考核的,本次考核结果将评为不合格等次,并取消“淼城英才”称号和相关待遇。

二、申领生活补贴

(一)补贴标准及期限

根据《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淼城英才”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三府办〔201918号)的规定,高层次人才可以每半年申请1次生活补贴,具体的补贴标准是:“淼城英才”第Ⅰ层次,每月发放生活补贴30,000元;第Ⅱ层次,15,000元;第Ⅲ层次,7,500元;第Ⅳ层次,5,000元。第七批“淼城英才”可申请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共6个月生活补贴。

(二)所需提交的资料

1.《佛山市三水区“淼城英才”生活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护照);

3.本人建行存折(储蓄卡)

请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和各有关单位配合做好“淼城英才”年度考核和申领生活补贴工作,有关材料于116日前(逾期不再受理,并当作放弃当年所有待遇处理)提交。联系电话:8778327087783273。

 

附件:第“淼城英才”名单

 

 

佛山市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2

附件   

 

佛山市三水区第七批“淼城英才”名单

 

一、“淼城英才”第II层次(共8名

 华(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李长东(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余海军(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阮丁山(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方结彬(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

殷建红(广东翼卡车联网服务有限公司)

罗铭强(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

陈树钦(广东兴发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二、“淼城英才”第III层次(共4

林裕卫佛山金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霍成基(广东浪鲸智能卫浴有限公司)

王顺成(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

郑李华(广东多正树脂科技有限公司)

三、“淼城英才”第IV层次(共2

李新义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

  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